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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宫,遇见眉州东坡(六)

□北京 邵思思

5、公元1080年

公元1080年,旧年除夕,苏轼结束了为期103天的牢狱之灾,“乌台诗案”暂告一段落。刚走出牢狱,他又文思泉涌了,写下: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少年鸡”是指贾昌,贾昌曾因斗鸡而获得大唐天子的宠爱。这句诗文,如果细细查验,又逃不了讥讽朝廷的指控。写完这首诗,苏东坡也觉得荒谬,执笔大笑:我真是不可救药啊!

当年,苏轼与家眷在黄州团聚。黄州四年,是苏轼的一次彻底转向,这时的他逐渐成了林语堂说的“总会引起人亲切敬佩的微笑”的苏东坡。

黄州固然是苦的,团练副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一家人的生活问题首先摆在他们面前。他开始关心粮食和蔬菜,并带领家人开垦了城东的一块坡地,以帮补生计,自封“东坡居士”。

苏轼想起从眉山赴京时,曾做过一首诗给弟弟,“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人生像什么呢?应该就像飞翔的鸟儿刚踏在雪泥上,然后又飞走了。这是年轻的苏轼对人生的第一次描述,不料却成为他一生漂泊的写照。只是,现在的苏轼更通达了:既然人生只不过都是“飞鸿踏雪泥”,那以什么样的姿态去踏泥,人与人的差别就体现在这里了。

那段时间里,常伴苏东坡的是他的第二个妻子,王弗的表妹王闰之。苏轼常把王闰之叫做“老妻”,闰之在,家就在。初来黄州,好交际的苏东坡最不习惯的就是孤独,为了缓解这种孤寂,他会在万籁俱寂的时刻,漫步于修竹古林之间,谛听风声雨声虫鸣声,有时也会去江边,捡起几个石子打水漂。还会跑到田间、水畔、山野、市集,跟农民、渔夫、商贩谈天说地,央求着人家给他讲故事。一名官阶在身的大才子沦落到如此,王闰之也不曾呵责他,由他去吧。知道苏轼好酒,俸禄有限,她便和苏轼实行“计划经济”,月初便把俸禄分为三十份,一份一份悬挂在房梁上,每天定量一百五十钱以内,即便不够花也不再取。一旦有结余,就放进单独的竹筒,等攒够了,就呼朋唤友沽酒共饮。也是闰之持家有道,虽家中人口众多,俸禄微薄,但从来没断过酒少过食。别人都为他一家的生计担忧,他却有“水到渠成,不须预虑”的从容。在开垦出来的那块荒地上,苏轼找到了更多的乐趣:他种粮种菜,筑水坝、建鱼塘、盖房子,还专程托老乡从四川找种子来种上。

过去他食朝廷俸禄,如今他自力更生;从前他关心的是庙堂之高,现在只觉万物可爱。在他眼里,每一个日子都是具体的、细微的,寒暑往来,秋收冬藏,一草一木、一雨一池,都有无尽的乐趣。他上可陪玉皇大帝,下也可陪卑田院乞儿。在黄州,他为不知猪肉可食的黄州人发明了一道美食,这道叫“东坡肉”的菜至今让人口水横流;明明吃的是味如“嚼虱子”、卖价甚贱的大麦,他们也能吃出新意,并命名为“新样二红饭”。

日子逐渐稳定起来,“乌台诗案”造成的牵连恐怖还在弥漫,许多为官之人对他避之不及。但也有不少亲友通过各种渠道来看他,尤其是来自家乡的安慰,让他颇为感触:得知他家孩子众多,眉州的一位同乡,一名清贫的书生,特意来做他孩子的塾师;他的好友也是同乡的陈季常,四年内曾七次到黄州看他。

四年的生活,已经让黄州成为他的第二故乡,连家中的孩子都会一口黄州话。在奔赴汝州的前夜,苏轼写下:归去来兮,吾归何处?万里家在岷峨。百年强半,来日苦无多。坐见黄州再闰,儿童尽吴歌。第一故乡回不去了,第二故乡也不知何时再见了。

从人生的低谷慢慢爬起,再从中创造诗意的美学。在黄州的苏轼,学会了与生活和解,与自己和解,他不再执着于那些不能改变的事情,而是随缘自适、随遇而安,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邵思思,眉山青神人,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同舟共进》北京特约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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