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名单如下: 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检查通知书文号191511402MA638C2W17眉山市万成商贸有限公司眉税稽检通﹝2024﹞126号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3号 联系人:杨岭 罗丹 联系电话:18908049720 1899033561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