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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养文明乡风 助力乡村振兴

□可来

“掌握这些生活小妙招,以后我们家的奶粉罐子、纸盒都可以再利用起来了!”近日,青神县妇联在高台乡百家池村举办的“生活妙招,变废为宝”活动吸引了众多村民参与。

和谐村庄大团年、农民运动会凝聚人心,形成大家庭向心力;“星级文明户”“最美先锋”“村级民星”等评选定期举行,村民“比学赶超”氛围浓厚;“村规民约、家风家规”的修改制定提升村民自我约束力……今年以来,该县开展的乡风文明活动提升、弘扬传统文化节日行动等20余次,参与人数达40000人以上。

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其中,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所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毋庸讳言,目前一些乡村在乡风文明建设上还存在种种缺失,主要表现为乡风文明氛围不浓厚。个别村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固定公益广告宣传牌、宣传栏、文化墙等,“一约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文明户评选活动未正常开展。

文明乡风的缺位,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文明需要引导,更需要实践养成。农民群众是文明乡风建设的主体,要注重培养、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让其成为文明乡风的树立者、维护者和受益者,做到自我治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监督,让文明乡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此外,要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宣讲实效,不搞短期行为,不做表面文章,让宣讲入耳、入脑、入心,营造精神家园。同时,通过典型示范,引领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生产生活中比勤劳致富、比孝敬爱亲、比遵纪守法,提振农民群众的精气神,共同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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