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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第一案”在仁寿开庭

本报讯(记者 郭侨)近日,市法院第一起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案件在仁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0余人现场观摩了此次庭审。

作为市法院庭审实质化示范庭,仁寿法院明确改革思路和做好庭前准备,积极争取公安、检察、律师界等方面的理解支持,为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此案被告人钟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仁寿法院审判员在查阅卷宗时,发现在抓捕钟某过程中办案民警并不确信钟某是否具有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并对其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存在较大争议。为落实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仁寿法院为审理该案作了以下准备:第一,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第二,召开了庭前会议,确定了庭审的重点;第三,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深入发掘案件的事实真相;第四,当庭宣判,贯彻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经过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阐明了己方观点,法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查明案件事实后,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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