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7月4日至7月1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4年11月2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不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4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对反馈意见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制定了《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55项整改任务、200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整改任务清单详情请登录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