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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学梅辞去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3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周学梅提出辞去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学梅辞去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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