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雁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欣谚 民之所望,丹检所向。为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建议 撑起妇女平等就业权“保护伞” “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守初心,通过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保护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近日,丹棱县“益心为公”志愿者在案后回访时表示。 今年年初,丹棱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丹棱县部分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歧视女性招聘信息的案件线索。检察官经实地走访、网络调查核实,发现确实存在该现象。2月2日,丹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的招聘信息。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采取措施,对涉嫌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逐一核查并整改到位,同时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及专项执法检查。 案后,丹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回头看”行动,通过走访核查、网络抽查等方式核实整改情况,让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得到有效保护。 “该案让我院打破就案办案思维,联合县妇联建立了健全长效机制,做深做细做实了妇女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此外,我们还会同县妇联、县人社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围绕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达成协作共识。”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葛利勇表示。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 畅通弱势群体维权“直通车” “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维权,同时考虑我家庭困难,急需用钱,给予我一定的救助!”回忆起此前经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文某某脸上出现如释重负的笑容。 2021年6月-11月期间,文某某在顾某某承包的眉山市东坡区某村在建房屋里从事装修工作。装修完成后,顾某某应当支付文某某1.6万元工资,但文某某多次讨要均未果。 “农民工合法的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方依法负有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文某某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我院经审查决定支持起诉。”丹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朝庆说。 此后,经丹棱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支持文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但由于顾某某经济困难,无法及时给付欠薪,而文某某急需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孩子,家庭负担重。对此,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文某某进行司法救助,不久后便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建章立制 打通检护民生“绿色通道” 近年来,丹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政府部门联动配合,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与丹棱县政府签订《关于建立丹棱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构建协调更加有序、配合更加有力、工作更加有效的新时代“府检”关系,共同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丹棱建设。 同时,丹棱县人民检察院深耕源头治理,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织密民生民利保护网。如,围绕燃气安全保护,与丹棱县住建局会签《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等排查整治,推动燃气治理模式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型;围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引入司法社工服务合作协议书》,正式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合作关系,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 今后,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切实将“民生愿景”转变为“幸福实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