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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公告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现将2023年12月1日-2024年6月30日,道路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扣留车辆公告如下:

小型汽车:8辆

川ZHV552、川A108SM、

流动车(红)、别克(灰白)

川A03880、川Z4G866、

川ZXG829、川AD93011

有号牌二、三轮摩托车:19辆

川ZGZ317、川Z62Z03、

川ZM9439、川ZDM288、

川Z15294、川ZX1098、

川ZZ3358、川ZN4672、

川ZAH660、川ZBD979、

川ZQ4026、川ZZ5220、

川ZDD186、川D05521、

川Z1J142、川ZL7201、

川ZA1443、川Z2788S、

川ZBV141

有号牌二、三轮电动车:11辆

川ZEZ281、川Z264264、

川Z21460、川Z29204、

川Z006619、川AH53732、

川Z018496、川D221689、

川L76531、川Z34T77、

川Z37Y40

无号牌车辆共61辆:包括(二、三轮摩托车,二、三轮电动车,二、三轮自行车,人力三轮车)

请以上车辆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及时到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我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扣留车辆进行处置。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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