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林)8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王晓丽、肖巍、王泽文,秘书长李勇刚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8月30日召开。 会议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建议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决定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