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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 免征增值税如何申报享受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据眉山税务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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