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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免去:
李红的眉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岳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罗雪梅为眉山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
胡伶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彭国成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