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林)近日,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我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仁寿县水利局、青神县水利局3个集体荣获“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杨敏等6名个人荣获“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市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标本兼治,扎实开展重点流域达标巩固、小流域深度治理,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90.6%;国、省考断面和17条市级河流水质持续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水体,达标率实现“三个100%”,岷江、青衣江、黑龙滩等重要水源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建成率达66.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