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幸)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平衡城乡差距、减少物价上涨对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助力乡村振兴等需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从今年7月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7月起,眉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75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5元达到56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5元达到97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5元达到735元/月。保障标准调整后,将惠及全市9.4万低保对象、1.8万特困供养人员。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将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政策,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和数据,形成覆盖全市、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