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由洪雅县鑫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地址为洪雅县洪川镇墙沟街45号门市进行不动产权利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若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公司。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登记办理不动产证。公司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71号,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管理中心,联系人:鲁先生,电话18990313949;杨女士,电话18990336442。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