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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起,刘耀文、万禹、吴云、柴勇吉、杨恒在眉山市东坡区经营火锅店期间,曾从消费者食用后的火锅餐厨垃圾中提取废弃油脂添加至火锅锅底中再次销售。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检察院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向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刘耀文、万禹、吴云、柴勇吉、杨恒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判决后万禹已向法院邮寄了《道歉信》,表示诚恳地向消费者道歉。
道歉人:刘耀文、万禹、吴云、柴勇吉、杨恒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