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符光宗 陈少飞 廖文凯 文/图)“大姐,靠边停一下,你怎么不戴头盔呢?这太不安全了。”12月2日,眉山天府新区公交站外,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拦下了一位没戴头盔的女性电动车驾驶人。该驾驶人解释,头盔因被人取走,着急出门所以未戴头盔。“这个头盔送给您,以后千万记得戴头盔骑行。” 活动中,该大队民、辅警在辖区多个重点路段设置宣传点,通过向来往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解摩托车事故案例等形式,告诫驾驶员在日常驾驶过程中要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横穿马路、乱停乱放等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时刻将交通安全铭记于心。同时为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送上安全头盔,详细讲解安全头盔的构造、使用方法以及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的危害。 据统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眉山天府公安交警向市民赠送400顶安全头盔,提醒群众自觉规范使用的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