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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税务聘请特约监督员 着力构建和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本报讯(宋兰)11月2日,市税务局召开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请会议,正式聘请15名代表为眉山税务第一届特约监督员,并颁发聘书。

本次聘请的15名特约监督员是眉山税务机构合并以来聘请的首届特约监督员,来自不同行业和单位,范围广泛且与税收工作紧密关联,既有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文明办等多个党政部门,也有相关行业协会、涉税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还有各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督员队伍,是税务部门落实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要求,积极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具象体现,有助于让征纳双方形成“发现问题-反馈处理”的闭环,真正做到查堵点、解难题、办实事。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向特约监督员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要求税务各部门积极配合监督,按照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原则,为特约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确保各位监督员参与有舞台、工作有条件、监督有对象、活动有保证、实效有保障。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日常服务和协调工作,把特约监督员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和建议纳入督办事项,组织专门团队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反馈,促进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特约监督员们共同学习了特约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按照聘请规定,特约监督员任期为3年,主要职责为:发挥自身距离纳税人缴费人近、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优势,对税务机关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了解、反映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建议;围绕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税收执法、税务管理、税风税纪等重点开展监督,履行好政风行风“探照灯”、税费政策“传声筒”和税企关系“连心桥”职责,助推眉山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权利和义务:通过受邀参加或列席税务机关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听取税务机关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有关活动、受税务机关的委托开展监督等方式,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特约监督员代表分别介绍了本部门、本企业基本情况,对税务部门积极推进依法治税、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加快成德眉资税收协同共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纳税人缴费人问题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畅通征纳分歧调解渠道等意见建议。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税收工作,并加强对税收政策和党纪党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好特约监督员职责。

会后,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眉山税务文化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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