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眉山融媒记者 杨鹏 刘源)记者从3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助推眉山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支持群众购买刚需和改善性住房,将对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6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增加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政策,凡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该笔贷款已结清,同时该笔贷款所购房屋已不在其名下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利率不上浮,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三是放开职工家庭住房贷款还贷类提取的条件限制,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四是放开缴存职工在重庆购房提取的限制,我市缴存职工在重庆购买新商品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和还贷提取。 五是灵活就业人员互认互贷范围由成德眉资拓展至全省及重庆,全省和重庆灵活就业缴存人在眉山购房时,与眉山本地缴存人享受同等的公积金贷款权益。 六是开展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试点,即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处于抵押状态且存在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下,买方购买该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提前归还原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手续。 此次政策调整有望在今年5月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