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国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成德眉资同城化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要求,联动发展都市圈文化旅游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旅游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以下简称“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四市旅游业协同发展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发展与安全,认真实施四川省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规划(2023—2035年)和成都都市圈龙门山龙泉山旅游业协同发展规划,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共同推进成德眉资区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四市人民政府及其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履行四市文旅产业协同发展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区域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四市旅游业合作、交流和推广。 四市同城化工作牵头部门应当在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督促本市相关单位落实推进四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四市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四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加强四市旅游业协同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优化区域旅游空间发展布局,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和联动开发,共同设计体现区域特色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协力打造四市旅游特色商品,同步提升区域的旅游品牌形象和吸引力。 四、依法支持本土链主和链属企业成长,鼓励打造高品质文旅体验新场景,拓展和创新文旅消费业态,促进文旅消费市场的繁荣和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区域旅游行业、旅游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设立区域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营运跨市旅游项目。 五、推动文化旅游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做好三星堆—金沙遗址联合申遗和大熊猫栖息地等高品质旅游资源转化,提升青城山—都江堰世界文化遗产、安仁古镇等5A级景区品质,强化古蜀文化、三国蜀汉文化、三苏文化、石刻文化、年画文化和陈毅故里、江口沉银遗址等旅游文化资源的联动开发、传播,推进“三城三都”建设,打造具有天府文化特色的文旅融合品牌和精品旅游项目,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助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 六、共同研究推出四市旅游整体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提升区域旅游辨识度和影响力。建立联合宣传推广机制,创新旅游宣传推广理念方式,加强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推广。拓宽旅游营销渠道,共育市场主体、共办推介活动,相互支持举办重大文旅活动,协同推出特色旅游品牌,共同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多渠道推动城市之间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加强客源市场互动、游客互送,促进资源互补、市场共享。 七、加快推进四市旅游交通、公共信息服务、智慧旅游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旅游服务的便捷性、高效性。 推动旅游交通一体化,打通市际旅游交通关键节点,加强骨干线路衔接,鼓励增设旅游专线、优化公交线路,完善旅游交通服务配套设施,共同建立快行慢游的区域旅游交通网络。 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一体化,共同建设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向旅游者提供集景区、食宿、交通、购物、气象、厕所、旅游线路、医疗急救、客流量预警等全域信息。 推动智慧旅游一体化,支持在线预订、支付、核销,逐步实现区域旅游吃、住、行、游、购、娱一码通。 八、加强四市旅游学科建设、旅游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升区域旅游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九、加强四市旅游重点领域标准化合作,推动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在线旅游服务、旅游服务质量评价等领域标准互认,加快建设开放的旅游大市场。探索制定跨区域文旅标准,统一区域内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管理、旅游配套服务等标准。 十、鼓励四市依托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旅游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川渝通办”清单,实现联网通办和集成服务,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十一、建立四市旅游市场执法协同机制,加强执法协作、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推行案件联动查办,依法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区域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十二、四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工作联动,对旅游业发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三、本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