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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王斌达为眉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