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诗雨)“有了不动产权证,我们就能更好地保护烈士陵园了……”近日,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李洪捧着办理完成的青神县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青神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74年,占地11.4亩,原址位于青神县白果乡虎渡社区8组。2021年,经县政府批准进行迁建,新址位于青神县西龙镇龙凤社区6组,占地面积约11.5亩,现安葬烈士31位。该烈士陵园已于前不久获得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拥有了产权基础。 烈士纪念设施是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是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的重要场所。据悉,我市现有省级烈士纪念设施2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1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3处,这些烈士纪念设施大多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存在建设审批手续缺失、边线界定不清、土地产权不明晰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我市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配合,确保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扎实高效有序进行。 为确保管理保护工作有力推动,聘请测绘公司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权籍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成果;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对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所需数据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摸清办理现状、难点;及时跟进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展情况,对符合要求的烈士陵园,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成功颁证。截至目前,我市完成6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并公示,5个县区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