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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历史建筑“活”在当代

□鹤晓

近日,我市出台了《眉山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积极探索与有效保护策略,让历史建筑重焕新生。此举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作为城市的宝贵遗产,历史建筑历经风雨,见证了城市的发展与变迁。它们不仅是我们研究历史、了解过去的珍贵资料,更是市民心中那份“摸得着”的乡愁,承载着无数人的记忆与情感。我市现有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22个,历史文化街区5片,历史建筑321处。历史建筑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让它们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延续,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的活力?这不仅考验着城市管理部门的智慧与决心,更关乎城市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它明确了历史建筑的定义和保护范围,规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历史建筑保护中的具体职责,确保了保护工作的规范化。

保护历史建筑的目的,不是将其保护起来打造景观,而是妥善处理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的关系,让历史建筑与现代城市生活融合,拥有持续的生命力。在强调保护的同时,《办法》注重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与活化,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办法》鼓励“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文化功能、改善民生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进行创新创业”类活化利用。试想,如果围绕历史建筑引进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或是打造民宿、画廊、创意工作室等场所,是否既可以吸引更多人前去参观体验,也能为城市的文化创新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随着《办法》的出台,我们仿佛打开了“老建筑”的窗户,让更多的阳光洒进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在有效的活化利用下,这些历史建筑将焕发新生机、展现新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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