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林)10月31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王晓丽、肖巍、王泽文,秘书长李勇刚及常委会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四川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中期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外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和有关人事议案;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宣布测评结果。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了有关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外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先伟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贾生甲,市政协副主席刘友洪,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公民代表等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