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林)10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王晓丽、肖巍、王泽文,秘书长李勇刚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0月31日召开。 会议讨论了《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中期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外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和有关人事议案,建议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情况的报告,决定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