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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规行为避坑指南——
套用收费

套用收费概念:指因某一诊疗项目无收费标准,而使用其他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

具体表现(举例):行“麻醉风险监测与调控”,收取“麻醉中监测”费用;行“脑反射治疗”,收取“脑电生物反馈治疗”费用。

导致的后果:对患者来说增加了患者的个人负担;对医疗机构来说获得更多的不合理收益;对医保部门来说造成医保基金的损失。

行为处理:(1)根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存在套用收费行为的,医保部门不予支付违规费用,已经支付的予以追回;同时,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违规费用的2倍支付违约金。(2)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存在套用收费行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稿件来源:眉山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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