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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
——眉山公安开展“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讲解展板内容。
发放宣传单。

5月15日是第十五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进一步提升市民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能力,眉山公安深入辖区各地,开展集中宣传,带领市民学习相关知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顺 杜艳 杜欣谚 文/图

东坡公安

5月15日,东坡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三苏祠外通过集中宣传、现场答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了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经济犯罪的了解度。

“警察同志,这个活动太好了,我之前差点被骗,幸好今天学到了这么多知识。”一位市民感慨地说。活动发动各派出所积极参与,通过民辅警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普法,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甄别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提高防范意识;利用社区、广场、各行业场所等LED屏循环播放“5·15”宣传标语及视频、悬挂警示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人民群众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和显著战果;通过设立防范经济犯罪咨询台、剖析典型案例、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积极热情地与前来咨询的人民群众互动。

宣传活动围绕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网络传销等重点领域,介绍犯罪形式和特点,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努力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经济犯罪线索,尽可能地将经济犯罪扼杀在摇篮中,不断扩大经侦工作影响力。

彭山公安

为有效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5月14日,彭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锦江大学,组织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采取知识问答形式,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内容对大学生开展了随机问答,谈认识、谈预防举措、谈社会危害。随后,民警向在校师生发放了宣传单、开展了典型案例讲解,普及了常见多发的非法集资、反洗钱、传销、涉税等经济犯罪的手法和预防知识。

此次宣传共覆盖学校师生200余人次,进一步调动了在校师生参与打击和预防各类经济犯罪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师生自身防范能力和识别、发现能力。

仁寿公安

5月15日,在第十五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仁寿县公安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眉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中国人民银行仁寿县支行以及全县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主题宣传活动。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现金支付在年轻人群体中使用得越来越少,于是犯罪分子将目光盯上了辨别假币能力较差的中老年人,大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对于要求先行付款的网络交易要特别小心,尽量使用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民辅警走进辖区人流密集区域展开深入宣传。

活动现场,仁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紧密联动,通过宣传展板、手册和现场解答等形式,介绍了常见多发经济犯罪的惯用手法和方式,并以打击和防范假币违法犯罪为重点,引导群众增强自身识别假币能力,并鼓励群众举报假币犯罪线索,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假币犯罪,让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从源头上遏制涉假币违法犯罪行为的蔓延势头,向社会各界展现了仁寿公安打击经济犯罪的坚定决心,并以点扩面,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各类经济犯罪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在此次宣传日活动期间,仁寿公安亦重点围绕涉假币违法犯罪方面,以电视、网络平台、全县180家金融机构LED电子屏等为媒介,进行社会面“覆盖式”宣传。在活动现场设立展台、展板,安排专业民警接受群众咨询,制作专题宣传展出板报12块,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切实营造起坚决严打假币违法犯罪的热潮和全社会携手防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系列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应。

洪雅公安

5月15日,洪雅公安经侦大队在洪雅县生态广场围绕“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守”好群众钱袋子,“护”好万千幸福家。

丹棱公安

5月15日,丹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唢呐广场开展了以“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为主题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民警给我讲解了常见的犯罪伎俩,传授了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提高了我的防范意识,以后在生活中一定会注意。”参加现场活动的小王称。

高新公安

5月14日,高新分局刑侦大队联合象耳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以“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不仅提升了市民对经济犯罪的认知,也展示了眉山公安在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方面的决心和能力。

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看似遥不可及,其实陷阱早已埋藏在我们的生活中。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别包括哪些?如何有效防范经济犯罪?

画大饼的非法集资

为引诱群众,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等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编造各种虚假项目,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承诺高额固定收益;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明星代言、发布广告、刊登专访文章、广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裹“糖衣”的传销犯罪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作为前面人的收益。这样的骗局或许如今看来已经不再能使人上当受骗,可在网络时代,传销也披上了迷惑人的外衣。

“怎么判断是不是传销呢?”其实传销有三个特征:

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冲昏头的洗钱犯罪

不法分子常常在网络上发布兼职,诱惑在校大学生参与,这类兼职门槛低,而且工作内容简单,仅需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个人的收款二维码即可参与。缺少风险防范意识的参与者获得了利益,以为做兼职很容易,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为“跑分平台”的一员。

“跑分”就是利用个人的收款码,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的行为。“跑分平台”实际是为从事赌博、色情等非法行为提供支付结算业务的网络支付平台。参与这样的“兼职”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更带来了种种危害。

危害一:参与者在平台注册时,会被要求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真实个人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收集利用,会造成诸多不良后果,如接到诈骗电话、账户密码被盗等。

危害二:参与者利用自身收款二维码,用于“跑分平台”抢单,这些二维码被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进行收款,提供收款码的参与者,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承担经济损失风险和相应法律责任。

危害三:参与这类型收款活动的参与者本人的支付账户、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有可能被禁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玩概念的诈骗犯罪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元宇宙、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这些层出不穷的新概念骗局,通常都冠以“高回报投资”“边玩游戏边赚钱”的名号,其实本质与其他诈骗没有太大差别。只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投资理财产品,细心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被“高回报”迷惑双眼,才能不给“新概念”诈骗留下可乘之机。

眉山公安提醒:学习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保护个人信息,谨防坏人钻空;拒绝回报诱惑,保护个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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