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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重庆诺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将分包的“旺达广场·旺达铭苑”项目劳务工程再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自然人,为查明案情,本机关于2024年1月3日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月4日作出《调查通知书》(眉建执调〔2024〕第Z04-001号),要求你公司到本机关接受调查。

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司依法公告送达《调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调查通知书内容如下:请你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前到本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同时请携带好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公司营业执照;3.法人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4.劳务分包合同;5.工程款支付凭证和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查验,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予以确认。

逾期不到或不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接受调查,你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机关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71-16号,联系人:张云,联系电话:028-38110613

特此公告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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