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佳佳家具厂: 我局办理的你单位(东坡区佳佳家具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4023464UQ727L)涉嫌违规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一案,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眉环法行罚告字〔2023〕27号)。你单位违规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3910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壹佰元整”。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请你到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