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名单如下: 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税务检查通知书文号1512922********8588唐丽娟眉税稽检通〔2023〕40号2511122********6908郑文君眉税稽检通〔2023〕41号3513824********4814江涛眉税稽检通〔2023〕43号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3号 联系人:王戈 张士良 联系电话: 13618197799 1899038425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