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登录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 登录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电子意见发送至: SCWANGC@whchem.com。 纸质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收件地址:四川省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收件人:王仕超1980823967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