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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庭审进校园 “零距离”普法护青春

本报讯(马诗雨)“现在开庭!法警,传被告人余某到庭……”6月26日,伴随着法槌敲响,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在彭山区职业高级中学校园内开庭审理。彭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教体局等联合学校通过现场式教学的方式,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为100余名在校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法治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2月7日晚上,被告人余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入住手续,入住仁寿县某酒店房间。次日,余某容留鲁某、郑某、彭某以及彭某的一个朋友在该房间吸食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彭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一次容留多人吸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因余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庭审法官结合真实案例,从毒品的危害、毒品犯罪的类型及如何预防毒品犯罪等方面向在场师生进行了法治宣讲,教育大家在抓好工作学习的同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参与禁毒宣传,向身边的人宣传毒品危害,增强拒毒、禁毒意识。

师生们纷纷表示,现场庭审让大家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以后会谨慎交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近年来,彭山区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住青少年这个“重要对象”,扩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普法讲法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和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传授毒品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大家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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