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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届 “眉山市苏东坡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眉山市苏东坡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3年将开展第十届“眉山市苏东坡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作品

参评的作品为2020、2021、2022年度作品,具体条件参看眉府办发〔2020〕9号第十二条、第二十条。

二、申报工作

(一)参评对象

作品奖、特别奖参评对象具体身份,参看眉府办发〔2020〕9号第十一条。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奖作品、获奖证书、赛事相关文件资料(含评奖办法、奖项设立、主办承办单位情况等)原件或复印件;

4.如合作作品由单人申报,需提供其他作者的授权书。

以上材料需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顺序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三)申报时间

1、2023年5月1日前,申报者向所在(属)县(区)文联或市级专业文艺家协会申报。

2、各县(区)文联和市级各专业文艺家协会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后,将申报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9号市计生大楼6楼市文联。联系人:刘珊珊。联系电话:028—38169826。

(四)申报要求

各县(区)文联和市级各专业文艺家协会,按通知要求抓紧宣传动员和组织申报。申报事项要向社会公开,确保此次评奖工作顺利推进。申报材料必须严格审查,确保属实。如因推荐单位原因,造成申报延误和材料不实等问题,由各推荐单位自负其责。

(五)评奖纪律

遵循艺术规律,严格评奖纪律,实施阳光评奖。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28—38169826。

(第十届“眉山苏东坡文艺奖”申报表、第十届“眉山市苏东坡文学艺术奖”申报作品登记汇总表,网络下载地址:http://www.ms.gov.cn/info/1307/1146309.htm)

眉山市苏东坡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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