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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 加强禁渔宣传 守护一江碧水

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威楠)为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今年3月,洪雅县全面启动为期3个月的2023年春季禁渔工作。在此期间,该县境内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渔,禁止一切捕捞作业、游钓,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严禁扎巢取卵,切实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你好,这里是我们春季禁渔的宣传单。目前已经进入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希望你们回去后宣传一下。”近日,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来到止戈场镇,通过现场讲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禁渔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禁渔时间、禁渔区域及非法捕捞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检举非法捕捞野生水生物违法犯罪行为。

“春季禁渔、十年禁渔,有什么区别呢?到底什么时候能钓鱼呢?”一名钓鱼爱好者提出疑问。执法人员伍静耐心解答:“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洪雅县春季禁渔期。禁渔期内,全县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包括娱乐性垂钓。长江十年禁渔是一年四季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除春季禁渔期外,你们可以开展一人一线一杆不超过二钩的娱乐性垂钓。”

“我们利用赶集日,到各镇开展禁渔制度的相关宣传。同时,在县内各溪流、库区等天然水域周边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伍静表示,除开展宣传外,他们还组织各镇在村(社区)公开栏、沿河居民点、农贸市场口人流集中点、交通运输路口等张贴禁渔通告;利用宣传车、小喇叭循环滚动播放禁渔宣传录音,向群众宣传禁渔法律法规。

洪雅县地处长江上游,境内有大小河流330余条。自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长江十年禁渔”启动以来,该县严格落实春季禁渔属地责任,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公安、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相关规定,为鱼类等水生生物创造良好的繁衍环境。

据统计,自2020年开展春季禁渔以来,洪雅县共查获涉渔案件77起。下一步,该县将加大巡查力度,坚持禁渔工作常态化。采取“网络监管+日常巡查”“5+2”“白+黑”方式,对涉渔餐馆、水产品销售市场、重点水域不定时、不定点开展巡查。此外,将持续加强执法监督,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全方位、零死角”保护青衣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将禁渔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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