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学蓉)10月30日一早,洪雅县桂大姐个人调解工作室接到熊某电话,希望桂大姐能调解他和女友分手事宜。熊某是中山镇前锋村村民,和女友长期居住在东坡区。 “你能不能找当地调解员调解?”“我不找别人,就找你。我听老家的人说你调解矛盾纠纷很有一套。我这个女友凶得很,她用死来逼我……”尚在犹豫中的桂大姐当即决定前往东坡区调解。 桂大姐马上联系工作室调解员曾晓蓓、前锋村支部副书记以及熊某小儿子,一同驱车前往东坡区。抵达熊某住所,只见满地狼藉、臭气熏天。还没坐稳,桂大姐立刻开始调解。 熊某女友谢某现已56岁,离异后和熊某同居已经19年,同居期间完全依附男友生活,从未挣过一分钱。熊某年事已高,健康状况日下,无法继续打工,难以供养女友。女方认为,一旦分手她就生活无着落,要她同意分手,熊某需要给她16万元的分手费。 劝和不劝分,是做人和做调解工作的基本操守。熊某谢某同居19年各取所需,而今熊某已基本丧失挣钱能力,糟糕的居住环境映射出谢某的懒惰。两人如继续在一起,年迈的熊某得不到女方的关心照料,谢某依附男方经济的愿望逐渐落空,矛盾将会更多更尖锐,桂大姐遂做出“劝分”的调解决定。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两人同意同居期间尚余的积蓄一人一半,以后任何一方不得再生事端纠缠。熊某当场支付女方,两人签订分手书面协议。至此,熊某与女友的矛盾和平终结。 跨区域调解、登门调解、田间地头调解、坐班接访调解,洪雅县桂大姐个人调解工作室灵活形式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今年1至10月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7件,涉案金额34万元,为维护地方平安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