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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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吨硅基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文件要求,需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登陆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现场查阅。

地址:四川省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

登陆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电子意见发送至:zcshao@whchem.com。

纸质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收件地址:四川省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收件人:邵工0535-30337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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