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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发布《通知》
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 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本报讯(王琴)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形成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长效机制,日前,眉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涉及5个方面14条规定,多举措全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减轻学校非教育教学负担,为我市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通知》从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社会事务进校园、报表填写、教师管理、强化工作保障5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明确,并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基础上,结合眉山实际,创新实施“弹性上下班制”和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明确要求我市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通过分岗位设置上下班时间、分日期设置下班时间、设置“弹性假”“双减假”等形式,综合实施多元化弹性工作模式。同时,各县(区)各学校要健全和完善能够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征的评价机制,对教师进行科学考核评价,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杜绝与教书育人无关的考核评价。学校要完善与弹性工作制度相匹配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与以往不同,此次《通知》最大的变化在于,与学校有关的活动由教体部门统筹,改变了多头分散给学校安排活动的现状。”市教体局党建办副主任张会全介绍,教体部门根据中省文件精神,统筹各部门分散给学校安排的活动,从源头上严格限制了活动的频次和参与范围,让学校安心教学,让教师安心上课。比如《通知》明确:开展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体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再比如建立健全眉山市进校园活动清单,未纳入清单管理的进校园活动,一律不得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其中市级及以下布置开展进校园活动每学年不超过3项。对列入清单管理的进校园活动,一律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并从严控制参与范围。

教师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力量,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教师减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教体部门,其他部门也要落实为教师减负的要求,继续减少各项督查、检查、评比等项目,减少形式主义和社会性事务对学校和教师的干扰,还学校和教师一片宁静,让教师聚焦主责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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