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行《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报到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午9:30-9:50。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午10:00。 (三)召开地点:青神农商银行七楼大会议室(地址:青神县南街53号)。 (四)出席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18:00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嘉宾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出席方式:登记出席。 二、会议审议内容 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胡小军等为青神农商银行董事的议案》《董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草案)》《监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草案)》《2021年财务决算暨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2021年利润分配和股金分红方案(草案)》《章程(修订案)》《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草案)》《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等,以及需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企业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起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5日上班时间(8:30-12:00,14:00-18:00),逾期未登记视同弃权。 (三)登记地点:青神农商银行四楼办公室。 (四)股份代理要求: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东的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2%(480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东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2402万股)。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青神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和《眉山日报》公布。 (二)为确保会议按时召开,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在出席当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签到入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股东质押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持股数量50%的,全部股份不具有表决权。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所持股份不具有表决权。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女士、万女士 联系电话: 38811354、38812200 通讯地址:青神县南街53号 (五)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 (因特殊原因延至6月14日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