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法宣)日前,申请人蒲某来到东坡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至该院执行局办案人员陈泓雨手中。 邹某与申请人蒲某系朋友关系,邹某因生意周转急需资金,向蒲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当借款到偿还期后,邹某未如约还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蒲某遂向东坡区法院起诉。东坡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欠款的调解协议。但是调解书履行期过后,邹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蒲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承办人员经过多次联系、多方调查,了解到邹某在成都某小区拥有一房产,并说服邹某前来法院进行协商,邹某表示愿意将房产交由法院进行拍卖,用卖房款偿还债务。房产拍卖成交后,蒲某顺利收到了全部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