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
        
联系方式

 

办公室 :38166899

总编室 :38166811

采访中心:38166844

编缉中心:38166822

广告部 :38169928

网 站 :38166855

我市出台工作方案
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本报讯(记者 黄海波)为进一步推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日前我市印发《眉山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建立职责明确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多种方式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形成公正高效的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方案》提出,要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强化政府对综合监管的组织统筹;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鼓励支持社会监督。要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优化医疗卫生行业要素准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

《方案》还要求创新系统化综合监管机制,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科学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机制、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因地制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

此外,《方案》明确,将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的,依照规定给予政务或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1 缩小1 默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