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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城市规划区杆管线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黄海波)为规范城市杆管线管理,保障杆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地上空间资源,近日,我市印发《眉山市城市规划区杆管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眉山市城市规划区,东坡区、彭山区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相关文件进行杆管线管理。施行日期为2020年9月1日,有效期5年。

《办法》指出,城市杆管线是指利用城市(镇)公共空间建设的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照明、通信基础设施、广播电视、交通管理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牌、LED交通提示牌、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数据宽带等杆管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

《办法》要求,地下管线的走向宜平行于道路中心线,并与地下隐蔽工程相协调,避免交叉和相互干扰;同类管线应当合并建设;城市工程管线宜下地敷设,当架空敷设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对城市景观造成严重影响时应采取直埋、保护管、管沟或综合管廊等方式地下敷设;拟建杆管线避让已建杆管线,临时杆管线避让永久杆管线,小管径管线避让大管径管线,压力管线避让重力流管线,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宜弯曲管线,不经常开挖管线要避让经常开挖管线。

《办法》明确,杆管线埋设深度,各类杆管线水平间距、垂直间距以及与周边建(构)筑物、树木等安全间距,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执行,新建的杆管线应满足建(构)筑物的消防安全条件,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新设置的各类电力变压器、通讯交接箱、燃气调压器等设施,不得占用现有城市道路人行道,并作好隐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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