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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通报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17〕9号)规定,现向社会公布1家严重拖欠工资企业及1个严重拖欠工资承包人。

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77363316H,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8号1-0-2,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光辉,身份证号码:512924197605077419。截至2019年4月15日,该公司拖欠26名农民工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工资共计117.7013万元,严重损害农民工基本权益,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18.5万元,2019年8月1日,彭山区人社局以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处理。2020年1月8日,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肖光辉采取强制措施后,其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李勇,男,身份证号:511121197607058250,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5号3幢1层15号人。截至2020年4月,该承包人拖欠6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0.51万元,严重损害农民工基本权益,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仁寿县人社局于2020年6月13日依法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已依法立案处理。

各拖欠工资承包人及企业要认真改进管理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争做诚实守信好公民。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要引以为鉴,依法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用工,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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