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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有关数据解读如下:

一、各项业务指标情况

(一)缴存

1.缴存人数、缴存额平稳增长

住房公积金从制度全覆盖逐步向人群全覆盖转变,享受政策红利的人越来越多。2019年,新开户单位312个,同比增长了37.44%;因机构合并全市实缴单位2757家,同比下降了6.61%;全市新开户31795人,同比增长40.54%;实缴职工人数147761人,净增8921人,同比增长6.43%。2019年缴存额27.92亿元,同比增长12.11%,缴存总额从2014年末的55.91亿增长到2019年末的163.25亿,近五年来累计缴存107.34亿元,占缴存总额的65.75%。

2.公积金受惠人群增多,覆盖群体不断扩大,非公企业职工占比逐步提高。

近几年,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居民自由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普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的权益。5年多来,公积金已帮助4294户农村居民进城“住有所居”。随着非公企业建制工作的推进,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缴存职工在所有缴存职工中的占比逐步提高,2019年达到29.89%。

(二)提取

2019年,全市缴存职工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0.03亿元,同比增长20.86%,占当年缴存额的71.73%,比上年增加5.20个百分点。过去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断创下新高,5年累计提取73.22亿元,占同期缴存总额的68.21%。截至2019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97.81亿元。

2019年住房消费提取占83.42%,其中:购房提取占27.81%,比去年同期增加了0.14个百分点;偿还贷款本息中按月划款归还商业贷款比上年同期增加8083.87万元,同比增加91.54%,住房公积金在直接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得到了充分运用。

(三)贷款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724笔11.6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64%、0.0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1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8万笔105.07亿元,贷款余额65.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45%、12.44%、3.9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999%,比上年减少9.381个百分点。2015-2019年我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8.6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5.36%。2019年发放的贷款中,40岁以下的购房占比达到75.03%;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占比为86.79%;本地缴存职工贷款占72.61%,异地缴存职工贷款27.39%;纯公积金贷款67.88%,组合贷款占32.12%;新建商品房贷款占81.26%,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刚性需求明显。

二、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业务收入21798.16万元,同比增长5.89%;业务支出12120.43万元,同比下降了2.41%,实现增值收益9677.74万元。

从收入看,绝大部分来源于委贷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占97.92%;增值收益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但占比较小,对总收入影响不大。从支出看,支出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占77.12%,同比增长了17.02%;2019年融资规模缩减的情况下借款利息支出减少较大,同比减少了47.39%。增值收益同比增加18.51%,增值收益率1.56%,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2019年,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25.29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225.9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26.54万元。

三、社会经济效益凸显

1.从制度覆盖群体看,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2%,高收入占1.28%;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99.96%,高收入占0.0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7%,高收入占 0.53%;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9%,高收入占0.81%,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建房的保障作用。

2.从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看,以中小户型为主,90(含)平方米以下占40.23%,90-120(含)平方米的占46.7%,120-144(含)平方米的占9.93%,144平方米以上的占3.14%。2019年共支持职工购建房36.52万平方米;通过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以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约3.2亿。2019年住房贡献率101.47%。

3.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已累计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31191.74万元,其中近5年计提的超过2亿元。

四、资产情况

1.资金存储

2019年,住房公积金资金总流入量37.05亿,其中归集27.92亿,贷款回收9.13亿;资金总流出量31.65亿,其中提取20.03亿,贷款发放11.62亿。全年资金净流入5.4亿。结余资金由年初的-5.4亿增加到12月末的5.51万元。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22亿。

2.资产风险控制良好

2019年底,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98.9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8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4.74%,中心须加强贷后管理,强化逾期贷款的催收,防范贷款风险。

五、服务

2019年年初,与建行眉山分行联合打造“快贷”金融服务平台。

2019年4月接入住建部数据报送平台,实现与税务总局联网,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小程序轻松查询个税抵扣中的公积金贷款信息;优化升级微信人脸识别功能,简化“刷脸”流程、增强用户体验;签订按月和按年自动扣划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业务10822人,大幅减少了业务资料和职工临柜办理。

2019年9月,增设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府新区管理部,11月入驻眉山天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2019年,全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委贷银行增加为贷款职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

六、政策调整与执行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7月16日,眉山中心印发4号《业务通知》,允许眉山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在成都平原经济区内(包括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资阳七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5月28日,眉山中心印发1号《业务通知》,根据房龄对再交易房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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