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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发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眉山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请示》《关于修订<眉山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贷款风险准备金比例的请示》《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眉山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眉山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0人,其中,在编48人,非在编3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312家,实缴单位2757家,净增单位-195家;新开户职工3.18万人,实缴职工14.78万人,净增职工0.89万人;缴存额27.92亿元,同比增长12.11%。2019年末,缴存总额163.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63%;缴存余额65.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0.03亿元,同比增长20.86%;占当年缴存额的71.73%,比上年增加5.2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97.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7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万笔11.6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64%、0.07%。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13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8万笔105.07亿元,贷款余额65.4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45%、12.44%、3.9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999%,比上年末减少9.38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9年,融资5.5亿元,归还5.67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34.17亿元,融资余额7.2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22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1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999%,比上年末减少9.38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1798.16万元,同比增长5.89%。存款利息449.8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1345.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0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2120.43万元,同比下降2.4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347.09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66.19万元,其他1907.15万元,其中融资借款利息支出1905.91万元,同比减少47.39%。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9677.74万元,同比增长18.51%。增值收益率1.56%,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225.9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26.5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25.29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5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0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98.9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191.7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2626.54万元,同比下降26.34%。其中,人员经费1123.19万元,公用经费143.44万元,专项经费1359.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64.34万元,逾期率0.86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33.33%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225.91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98.9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8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74%。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61%、6.43%和12.1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01%,国有企业占9.14%,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0.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7%,其他占0.5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01%,国有企业占17.7%,城镇集体企业占1.43%,外商投资企业占1.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8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3%,其他占1.14%;中、低收入占98.72%,高收入占1.2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98%,国有企业占8.65%,城镇集体企业占0.15%,外商投资企业占0.6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3.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7%,其他占4.95%;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二)提取业务:2019年,6.0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0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4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7.8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98%,租赁住房占2.63%,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5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9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2%,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7%,高收入占0.5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6.5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59%,比上年末减少3.2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986.0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0.23%,90-144(含)平方米占56.63%,144平方米以上占3.14%。购买新房占81.2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8.7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85%,30岁-40岁(含)占35.18%,40岁-50岁(含)占20.78%,50岁以上占4.19%;首次申请贷款占86.7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21%;中、低收入占99.19%,高收入占0.81%。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020笔31704.1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1849.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0147.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301.38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43笔33045.89万元,累计贴息1451.22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1.47%,比上年增加(减少)0.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9月,成立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府新区管理部,并于2019年11月18日开始对眉山天府新区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7月16日,眉山中心印发4号《业务通知》,允许眉山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在成都平原经济区内(包括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资阳七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5月28日,眉山中心印发1号《业务通知》,根据房龄对再交易房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服务网点的变化:2019年,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岷东新区管理部、丹棱管理部、彭山管理部先后进行了网点搬迁,其中,丹棱管理部、彭山管理部进驻当地市民服务中心。2019年9月,增设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府新区管理部,11月入驻眉山天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截至2019年底,中心正式进驻当地市民服务中心的网点共有5个,进驻率62.5%。

2.服务设施的变化: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新成立的天府新区管理部为试点,推出全市住房公积金智慧大厅样板,创立全省首个集线上线下智能服务于一体的公积金业务窗口。

3.服务手段的变化:2019年年初,与建行眉山分行联合打造“快贷”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系统接口实时授权查询职工缴存数据,对职工进行“秒授信、秒贷款、秒入账”。截至2019年底,公积金“快贷”共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授信2216人、10828万元。2019年11月,天府新区管理部打造智慧大厅,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为办事群众提供自助化的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凭证打印、互动交流等服务,构建了一体化、电子化、智能化和人性化的服务模式。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9年4月接入住建部数据报送平台,实现与税务总局联网,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小程序轻松查询个税抵扣中的公积金贷款信息;优化升级微信人脸识别功能,简化“刷脸”流程、增强用户体验,同时,认真做好线上渠道安全拓展认证,在网厅、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增加动态验证码、密码复杂度校验、数据传输加密等安全防护手段,进一步增强线上服务安全性;2019年8月接入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互查平台,实现了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获荣誉情况:2019年,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评为2018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新型城镇化工作先进集体、第十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服务接待先进集体;被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8年度走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先进集体、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2.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19年,中心职工被眉山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3人次,被市委办、市政府办表彰3人次,被市政府办表彰1人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2人次。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无。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无。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2019年,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对《眉山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眉山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将贷款风险准备金提高到贷款余额的2%;从2018年起,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三分之一提取,在2021年前达到贷款余额的2%,以后每年按2%补足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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