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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HYP(2019)12、22、23号3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洪资交拍告(2019—14)号

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19)12、22、23号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亩)

土地

用途

出让方式 出让

年限

起拍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规划要求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建筑限高HYP(2019)12号 洪雅县柳江镇

红星村

37.23住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560800>1.0,且≤1.530%40%檐口高度≤15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HYP(2019)22号 洪川镇

菜地坎村

32.77住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44004400>1.0,且≤2.240%35%地上总高度不超过8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HYP(2019)23号 洪川镇

菜地坎村

22.11商业拍卖商业40年28002800≤1.830%45%地上总高度不超过18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

具体开发建设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二、竞买人资格

(一)洪雅县HYP(2019)1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洪雅县HYP(2019)22、2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凡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11月27日16时00分)登录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获取拍卖文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开通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网银须智博版)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建议合理设置当日转款限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28日10时00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行大楼9楼)。

六、联系方式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徐先生028-38877021

18628910294

或: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杨先生:13648139381

详情见: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洪雅县分中心

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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