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19)12、22、23号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亩) 土地 用途 出让方式 出让 年限 起拍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规划要求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建筑限高HYP(2019)12号 洪雅县柳江镇 红星村 37.23住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560800>1.0,且≤1.530%40%檐口高度≤15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HYP(2019)22号 洪川镇 菜地坎村 32.77住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44004400>1.0,且≤2.240%35%地上总高度不超过8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HYP(2019)23号 洪川镇 菜地坎村 22.11商业拍卖商业40年28002800≤1.830%45%地上总高度不超过18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 具体开发建设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二、竞买人资格 (一)洪雅县HYP(2019)1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洪雅县HYP(2019)22、2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凡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11月27日16时00分)登录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获取拍卖文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开通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网银须智博版)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建议合理设置当日转款限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28日10时00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行大楼9楼)。 六、联系方式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徐先生028-38877021 18628910294 或: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杨先生:13648139381 详情见: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洪雅县分中心 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