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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

本报讯(记者 陈燕利)昨(18)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下旬召开,会期预计两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十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副市长冉登祥列席会议并作市政府有关事项提请说明。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1人,实到3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7年度部分经济发展目标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眉山市2017年度部分经济发展目标的决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市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关于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开展“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一批经验制度成果。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扩大开放,抓好项目投资工作,实施“分类精准放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要走创新驱动之路,落实好“三去”政策,通过提升技术、环保、能耗标准倒逼企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改造,加大房地产商业、车库去库存力度,推动工业智能化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互动;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补齐发展短板,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提出建议117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取得明显效果。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站位,增强办理实效,加大督办力度,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加强和改进工作,实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市政协副主席立胡左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和涉及议题的相关市级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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