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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保险的阳光普照寿乡大地
——彭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工作纪实
全民参保入户调查。
党员志愿服务队下乡开展志愿活动。
群众正在社保大厅窗口办理业务。
自助一体机上线,市民体验。
开展上门验证服务。

章洁 刘晓君 张莹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老百姓期盼的民生幸福,也是社保工作折射出来的沉甸甸的民生重任。近年来,彭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力推进各项社保工作,落地有声地推进一项项民生工程,不断地创新和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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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

社保是民安之基,富民之源。近年来,彭山区社保局扎实开展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工作,多措并举,树立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为幸福彭山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五年来,彭山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0万余人次,共征收养老保险费40.03亿元,支出养老金37.85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2万余人次,共征收工伤保险费0.48亿元,支出工伤保险待遇0.22亿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2万余人次,共征收生育保险费0.16亿元,支出生育保险待遇0.1亿元。

按照规范管理,依托乡镇劳保所和社区,强化服务,方便离退休人员就地、就近认证。该区认证工作分别在13个乡镇劳保所及6个社区开展。五年来,共对178711人次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认证率为100%。

五年来,共为全区186327人次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从不拖延。共发放养老金27.5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共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手续21610人次。

此外,彭山区还率先在全市完成对全区306个机关事业单位的9497人进行了数据清理和基础数据采集,共清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014年10月以前的个人账户共计1231.15万元。从今年3月起,该区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展开,截至目前,已完成965人次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这一串串数字,印证着彭山区社保局这些年来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也反映了该局聚焦惠民生,聚力强保障,聚集正能量,扎实落实一系列社保惠民政策,让寿乡百姓享受到实惠,提升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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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转变作风

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盛夏刚过,久居在外的高大爷回彭山区社保局办理相关业务。他刚一踏入社保局二楼办事大厅,不禁眼前一亮。大厅内干净整洁,窗口人员服务态度亲切,各类告示牌和温馨提示简洁醒目,办事过程还有工作人员一路引导……“来这里办事,心里也觉得舒畅。”谈起现在社保窗口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态度,高大爷连连点赞。

近年来,彭山区社保局加大机关作风转变,力求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办理,让群众省劲儿、少跑路。市民到办事大厅窗口,就能一次办完所有的业务,再也不用多跑路了。

不仅如此,家住彭山区民政局家属院的高龄退休人员吴国太、徐素珍老人说起彭山区社保局开展的上门认证服务,更是感慨不已。“我们能够按期领到养老金,多亏了社保局工作人员亲自上门,来为我们开展的认证服务!”

原来,这两位老人身患疾病,卧床在家,生活不能自理。他们异地居住待遇资格认证时间临近截止日期,如果再不进行认证,当地社保机构将停发其养老金待遇。为帮助两位老人解决实际困难,彭山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主动作为,立即来到他们家中,认真为他们办理了异地居住待遇资格认证。

而这,仅仅是彭山区社保局创新服务,转变作风,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一个缩影。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工作的突破口就在哪里。近年来,该局不断优化社保服务办理流程,把方便快捷作为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社保难题。该局下放业务权限,充分发挥各社区、乡镇劳保所的作用。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采取省级平台认证和邮寄认证相结合的方式。省外退休人员带上协助认证表凭有效证件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乡镇及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认证后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省内退休人员凭有效证件直接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乡镇及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即可。对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该局工作人员还来到现场为其认证。

同时,从2015年起,该局全面推行养老保险银行代缴工作。该局对以个体身份参保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延伸到乡镇、社区及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村信用社网点。参保人员无须再到社保大厅缴纳养老保险费,在银行缴费后凭银行缴费凭证可到乡镇劳保所、社区打印缴费发票,解决参保群众“走长路、排长队”现象。银行代收代缴业务的全面开展,不仅提高了参保缴费业务经办服务效率,而且减轻了基层干部和社保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降低了行政成本。

近年来,随着一件件惠民生的实事一一落实,彭山区社会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越来越强。

彭山在全市率先完成

机关事业单位数据采集

2015年11月27日,彭山区社保局将全区306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汇总上报至眉山市社保局,标志着该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该局全面摸清了单位总量,掌握了干部职工底数,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该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不断强化措施,确保数据采集圆满完成。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培训班结束后,该局立即召开专题会研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部门职责,密切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迅速组织召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动员会及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讲解,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开通工作交流QQ群,随时交流、网上指导,对数据采集的流程、操作要点等统一归纳梳理,对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一反馈汇报,对全区各单位上报采集的数据进行合理安排,明确审核步骤、上报时间。

据了解,该局对全区306个机关事业单位的9497人进行了数据清理和采集基础数据,共清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014年10月以前的个人账户共计1231.15万元。从今年3月起,该区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展开,截至目前,已完成965人次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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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创新举措 全民参保一个都不能少

“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您参加的社保险种有哪些呢?”自彭山区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以来,该区社保局便迅速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作。

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践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基点在创新、支撑在协调、希望在绿色、空间在开发、目的在共享”的口号,彭山区社保局迅速反应、重拳出击、各个击破、创新举措,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在彭山落地落实。

构建“全盘化”领导机制,呈现党委重视、对口联系的格局。为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该区人社局党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了13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3个乡镇(街道)的工作格局。要求联系人员深入所联系乡镇(街道)做好工作指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数据信息统计无误、工作流程统一规范、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打造“立体化”宣传模式,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氛围。利用电视、报刊、横幅、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LED宣传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造势,发放宣传资料《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宣传手册》共计12200份。除此之外,利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契机,宣传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需知的相关社保政策,把每一次入户调查变成一次政策宣讲和意见征集,帮群众算好参保经济实惠账。

定制“个性化”入户方式,采取因人而异、因时而变的技巧。按照“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要求,采用“网格模式”入户登记,以社区网格为基本单位,由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通力配合完成入户登记。根据不同年龄、不同从业人员的差异,采用“白加黑”“五加二”模式,充分利用法定休息日及工作日休息时间(中午、傍晚)错峰入户登记。

据了解,下一步,彭山区社保局将根据入户采集的精确数据,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完善信息系统,从“群众跑路”向“信息跑路”转变。同时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向“一站式”服务转型,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造真正为民、便民、利民的阳光社保形象。

社会发展成果最终由人民群众共享。不断提升的社会保障,让寿乡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民生改善的幸福。随着彭山区社保事业的深入推进,寿乡百姓得到的实惠将越来越多,幸福指数将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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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工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被征地农民。

二、领取养老金所需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释义:法定退休年龄指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缴费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的条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三、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发养老金(独子优待等)。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3、增发养老金(独生子女)=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0.1%。

注: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省平均工资÷12个月。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死亡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抚恤金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死亡人员家属为办理以上费用手续时需向社保局提供

1、提供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安部门销户证明

3、办理人与死者身份证复印件

4、死者领取离退休费的银行卡或存折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402335119062125412305218563117422265318064109432235417565101442205517066934521656164678446212571586875472085815269654820459145705649199601395019561132

本版图片均由彭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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