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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佳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部署“放管服”、地灾防治、民间投资等工作

本报讯(记者 段小锋)昨(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研究保留和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履行依法行政职能,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编制相关工作领域的行政审批服务手册,方便群众办事。

会议审议通过了《眉山市保留和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根据清单,我市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共19项,取消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共84项,主要包括一些可通过其他部门渠道来查询或通过群众自身持有证件来证明的事项,以及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必要的证明。会议要求,要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类证明佐证材料,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事难问题。

会议研究了眉山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全市54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防治规划。其中142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应急排危除险,30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296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内的农户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其余继续实施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同时,我市将在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范围内建设56处地质灾害避险场所。

会议还研究了我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通过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扩大有效投资项目、强化用地保障、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等十个方面的举措,激发我市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次常务会议开始前,市法制办负责人讲解了《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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