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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助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本报讯(记者 陈燕利)昨(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付庆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市政府副市长曹晖,市政协副主席杨常沙出席会议。

会上,市政府对我市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突出项目抓保护、突出打击抓安全、突出利用促发展,努力改善文物保护基础条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15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9处(232个点)。

会议指出,文物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加强文物保护既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现实需要,加强文化保护和利用迫在眉睫。就进一步强化全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同时,深入挖掘文物所蕴含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品牌;要坚持保护与打击并重,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各类涉及文物保护犯罪活动;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强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使我市文物得到有效保护,不断丰富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助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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