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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眉山市

本报讯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眉山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昨(8)日上午,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动员汇报会,眉山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作动员讲话,督察组副组长张强言通报督察工作安排,眉山市委书记李静汇报眉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眉山市市长罗佳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会议期间,督察组还开展了环境保护问卷调查。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本次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中共眉山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

督察组成员来自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和其他市环保部门。督察期间,督察组还将开展个别谈话、调研座谈。根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掌握的问题线索,将选取2-3个县(区)开展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督察期间,全程受理群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督察报告按程序报审后,向眉山市委、市政府反馈,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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