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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 市民过整洁健康年
本报记者 蒋萍

“不放烟花爆竹,今年春节轻松多了。”1月28日,大年初一一早,环卫工人毛永仙像往常一样来到眉山城区湖滨路打扫卫生,让她高兴的是,她所负责的地段除了少许树叶外,见不到烟花爆竹的残留物。“以前没有禁放烟花爆竹时,我大年初一天不亮就开始扫,哪怕两个人一起扫也要忙大半天。”毛永仙说,当天她早上6点来,8点过就扫完了,比往年大年初一轻松了不少。

春节期间,家住眉山城区的市民明显感觉到,燃放烟花爆竹的不见了,不仅整个城市变得更加整洁,大家还能过上一个干净健康的新年。这一显著变化,正是得力于广大市民自觉响应政府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春节前夕,东坡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出《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公布了禁燃区域,并强调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发布之后,火遍了眉山市民的朋友圈,一份份倡议书也在左邻右舍间传递,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响应。

“放在以往,一到除夕就有许多人为烟花爆竹所苦,呛人的硝烟火药味,急剧攀升的PM2.5指数,震耳欲聋的噪音……更别提那些乐极生悲的意外——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致伤致残事故了。”市民潘江桂说,这些多年难除的“顽疾”随着一纸禁令而烟消云散,春节期间,没有燃放烟花,空气好多了,城市也干净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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